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深刻指出,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特别是把少数民族人才培养作为重要内容。从中国共产党诞生之日起,就把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工作与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紧密融合。百年来,在党的带领下,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目标也实现了由培养革命力量以拯救中华民族危亡到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性转变。
中国共产党有组织地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工作起步于20世纪30年代,从一开始,就与国家的前途与民族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抗战,并在将来夺取全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重要工作之一。1937年,中央党校开办了少数民族班,主要培养随红军长征到延安的藏族、彝族、苗族学员和西北地区的少数民族学员。同年8月,中共中央在延安成立了陕北公学,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工作得到加强。鉴于赴延安求学的少数民族青年不断增多,1941年春,中共中央在陕北公学组建了民族部,共有来自蒙古族、回族、满族、藏族、苗族、彝族、汉族7个民族的185名学员。1941年10月,中国共产党又在延安的大砭沟创办了延安民族学院,培养了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为实现和维护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新中国的建立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加强内地学校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
新中国成立后,1956年9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发出了“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号召,全国掀起了经济建设的热潮,人才需要结构和数量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为了满足民族地区各行各业专业人才急迫需求,同时照顾少数民族学生的特殊情况,保障他们的受教育机会,20世纪50年代中期至60年代中期,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先后面向有关高校和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高教(教育)厅(局)发布了《关于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事》《关于高等学校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的通知》等有关文件,主要采用“同等成绩、优先录取”等特殊办法,培养了一批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1978年全国恢复高考后,对少数民族学生依然延续了“文革”前“择优录取、适当照顾”的办法,教育部颁布的《关于一九七八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指出:“同报考专业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和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及录取分数段,可适当放宽。”从整体上看,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70年代末,党和国家加强内地学校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工作,主要是在高等教育阶段,采取降分录取、优先录取的照顾办法,以保障提高少数民族学生在内地学校就学机会。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党和国家在加快发展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同时,依托东中部和西部较发达城市优质教育资源,不断加大内地学校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力度,先后举办了高校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初中班、高中班,新疆高中班,西藏中职班、新疆中职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培养计划,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类型日益丰富,形成了以民族班为主要抓手,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从普通教育到职业教育的内地学校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格局,培养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各类专门人才,极大地促进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增强了民族团结和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举办高等院校民族预科班、民族班。20世纪50年代起,党和国家开始举办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恢复高考后,一些重点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少数民族考生降低分数线录取,由于学生文化基础比较薄弱,学习效果不是很好,为了更好地培养少数民族人才,1980年6月21日,教育部发布通知,“决定从一九八○年开始,有计划、有重点地在部分全国重点高等学校举办民族班,以后视情况逐步扩大。这是为发展少数民族教育而采取的一项特殊措施”。同年,教育部、国家民委印发《关于加强领导和进一步办好高等院校少数民族班的意见》,规定高等院校民族班分为预科、专科、本科三种,并进一步明确了民族班的主要任务。其中,预科阶段是要“着重提高基础知识,加强基本技能的训练,使学生在德智体几方面都得到进一步发展与提高,为在高等院校本、专科进行专业学习打下良好基础”。
举办西藏初中班、高中班。为尽快改变西藏各方面人才匮乏、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局面,1984年,原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印发《关于落实中央关于在内地为西藏办学培养人才指示的通知》,决定从1985年开办西藏班,提出当时的培养目标是“为西藏着重培养中等专业技术人才”。自1985年起,第一批以藏族为主的1300名西藏小学毕业生分赴16个省市的中学就读,正式拉开了西藏班办学的序幕。1989年,首批西藏初中班学生毕业分流,其中,成绩优秀的300名毕业生升入到内地省市的西藏高中班继续深造,天津红光中学、北京西藏中学、成都西藏中学承担培养任务。其他大部分学生转入内地省市的中专学校学习,西藏自治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定学习专业,实行定向培养。其间几经扩招,办学规模有所扩大。目前,全国共有13个省市的20所中学承担西藏初中班办学任务,20个省市的63所中学承担西藏高中班办学任务。
举办新疆高中班。为加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步伐,培养和造就少数民族优秀人才,促进新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进一步组织内地发达城市加大教育支援新疆的力度,2000年1月24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内地有关城市开办新疆高中班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确定在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杭州、广州、深圳、大连、青岛、宁波、苏州、无锡12个城市开办新疆高中班,学制4年(含预科1年);提出每年招收新疆应届初中毕业生1000人,规定少数民族农牧民子女应占招生总数的80%以上。办学20多年来,新疆高中班历经几次大幅度扩招,2020年招生计划达到近万人规模。目前,全国14个省市的93所教学条件、质量好的普通高中举办新疆高中班。
举办西藏中职班、新疆中职班。自2020年开始,天津、河北等12个东中部较发达省(市)的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举办西藏中职班,年招生计划3000人。2014年起,从内地西藏中职班招生计划中调研出1000个计划面向青海招生,享受与西藏生源同等政策。目前,全国共有16个省(市)54所学校举办西藏中职班,其中10省(市)26所学校举办青海生源班。自2011年开始举办新疆中职班,年招生计划稳定在3500人左右,目前全国共有9个省(市)31所中职学校举办新疆中职班,其中浙江、辽宁、广东学生分布较多。
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为深入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精神,从2006年正式启动实施,每年下达招生计划5000人,其中博士计划1000人,硕士计划4000人,重点面向西藏、新疆、内蒙古、宁夏、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等11个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7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调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基础强化培训的通知》,决定自2017年起各高校录取的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新生直接进入招生学校进行基础强化学习,不再单独安排强化基础培训。目前,全国150多所高校承担人才培养任务,其中“双一流”建设高校招生比例占到85%。全国55个少数民族均有了自己的研究生。
建党百年,内地学校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工作体系日益完善和成熟,肩负起了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神圣使命,始终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开展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工作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育引导各族青少年树立正确“五观”,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促进了各民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凝聚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合力;二是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培养了一大批各行各业亟须的专业人才,丰富了人力资本和人才资源,改善了人才队伍结构,促进了民族地区全面发展;三是显著提高了少数民族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和接受高层次教育的机会,有效促进了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