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促进规定》(下称《规定》),《规定》专门针对中小学校开展校外实践教育作出规定,限定适用范围,注重务实解决实际问题, 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校外实践教育,是指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培养目标,以提升道德素养、学习素养、体育素养、美育素养、劳动素养为主要内容,组织本校学生在校外通过参观体验、实践探究等多种形式开展的实践教育活动。近年来,各地博物馆、科技馆都在积极探索场馆教育功能。
为充分挖掘资源,发挥校外实践教育场所教育阵地的作用,《规定》明确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本身承担相关职责的单位发挥示范作用;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等积极参与校外实践教育,为学校提供支持和帮助;鼓励社会力量开放或者建设校外实践教育场所。
此外,《规定》提出对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实行分级管理,推动建立校外实践教育场所资源库。资源库应当向社会公布,载明场所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开放时间、可容纳人数等内容,并实行动态调整。
上海市教委副主任顾红亮表示,市教委将根据《规定》要求,推动建立校外实践教育场所资源库,会同相关部门研制市级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建设标准和评估办法,符合标准的校外实践教育场所经申报、评估等将进入资源库。
《规定》还就校外实践教育的组织开展予以明确。如学校要将校外实践教育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实施计划,组织开展校外实践教育。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教育情况纳入相关综合素质评价范围。为保障和提升校外实践教育成效,《规定》提出家庭应当支持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教育,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同时鼓励高等院校等开展理论和应用研究;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资助等方式支持校外实践教育;鼓励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对学校开展校外实践教育实行费用减免。
顾红亮认为,《规定》 在适用范围、工作要求、政府部门职责、组织实施、场所建设、安全管理、支持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范,同时充分体现上海校外实践教育的实践特点和基础优势,为全国推进校外实践育人工作提供了“上海方案”。下一步,市教委将指导校外实践教育场所结合自身条件和特色,配合学校开发课程资源,配备符合要求的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提供延时服务、错时服务,满足学生的校外实践教育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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