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础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先导性地位,必须把握好定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从多方面采取措施,努力把我国基础教育越办越好。浙江省委主要领导在近日召开的全省教育强省建设大会上强调,在推动基础教育扩优提质上取得新进展,健全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既聚焦“一体”前瞻做好布局优化文章,又聚焦“优质”持续做好质量提升文章,着力提高山区海岛和农村基础教育水平,让群众享受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基础教育。结合浙江的现实条件和未来需求,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提升。
双轮驱动:以公益普惠与优质均衡夯实义务教育基点
一是采取均衡化投资方式,不断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所谓“均衡化”,是指以补偿性公平为原则,持续加大对农村等人力资本水平较低地区的教育人、财、物投入与政策支持力度,尤其要加大对农村小规模学校的关注与帮助,如果“提低”是共同富裕的重点,那么农村小规模学校教育质量的改善则在浙江实现教育共富的过程中发挥着“兜底”的作用,办好农村小规模学校是补齐浙江省义务教育短板的关键所在,它们的建设与发展直接关系到教育公平的实现与社会公平的推进。
提升农村小规模学校教师的综合待遇,给予其更多的生存性保障。津补贴要“应岗而定”,而非“因人而异”。同时,绩效工资标准与福利待遇也要向农村小规模学校教师倾斜,特别是要给予他们更多在文化、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奖励政策,通过相关补助与人文关怀,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留住”他们,使其扎根乡村、安心任教。
从教师交流轮岗政策入手,改变教师交流轮岗对象单一化现状,给予农村小规模学校教师更多的发展性保障。虽然“县管校聘”改革下教师交流轮岗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为实现城乡教师资源优化配置营造了新的制度环境,但是从近些年出台的相关政策来看,教师交流轮岗政策的重点都只是在强调城镇教师要“向下流动”,通过“以城带农”盘活乡村教育资源,未能充分考虑到乡村教师的流动诉求。因此,要打破教师交流轮岗对象与方向单一化的局面,为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乡村教师提供走出去、动起来的机会。
“小规模化将是未来农村学校的基本形态”,那么“小而美”“小而优”必然是其未来发展的现实选择。农村小规模学校并不是贬义词,曾经限制它们发展的先天地理条件现在同样可以成为成就它们特色发展的独特资源,学校和教师应对其进行充分挖掘并实现教育转化,使其成为可利用的乡土校本课程资源。近年来,浙江省内不少农村小规模学校在利用乡土文化资源进行校本课程建设方面已有不少积极探索,各类文化主题的教学实践活动组织频率不断提高、形式愈发多元。
二是以“双减”为契机,实现更高层次的精神富裕。教育的目的远不止于提升人力资本的经济价值,其最终追求在于丰富人的精神世界。确保义务教育的高质量均衡发展,本质上是为了推动个体的全面成长。如果教育偏离了这一核心价值,那么它所塑造的将不再是全面发展的人力资源,而仅仅是工业化进程中的工具,这既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真要义,也无法助推共同富裕宏伟目标的实现。从这一点上来讲,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持续深入推进“双减”政策的实施,积极引进符合遴选条件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到学校课后服务中来,在解决音美体师资短缺问题的同时,满足学生综合发展的需要,全面推进五育并举,实现更高层次的精神富裕。以“减负提质”重塑教育生态圈,矫正义务教育功利化、过度市场化行为,根据课外服务的准公共产品属性,明确政府应承担的主要职责,将课后服务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并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课后服务进行合理补贴倾斜,最大程度保障学生成长的起点公平、过程公平与结果公平。
延伸优化:义务教育年限渐进上下延伸,学前高中教育持续改革
一是双向延伸,渐进延长义务教育年限。延长义务教育年限对于推动人力资本向普惠性进阶的意义在于:一方面,通过制度的强制性规定,将义务教育延伸至学前教育阶段,有利于缩小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代际差异,使人力资本更加“普遍全面”、更加“均等同视”;另一方面,将教育周期向上延长,进一步扩展教育的覆盖范围,使人力资本更加“受惠高质”。因此,在当前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基础上,我们可以考虑适当延长义务教育年限,将学前教育与高中教育逐步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当中,以实现更广泛的人力资本进阶和普惠发展。
从当前世界发展趋势可以看出,义务教育学制年限向两头延伸已成为全球学制改革的主流趋势。2022年,世界各个国家与地区的义务教育年限均值(10.10年)相较于2000年(8.89年)呈现显著延长态势。当前,美国(多数州)、英国、葡萄牙、芬兰等发达经济体均已开始实行12年义务教育;奥地利自2017年起前移义务教育起始时间,实行5至18岁的13年义务教育;法国自2020年起前移义务教育起始时间,实行3至16岁的13年义务教育。浙江作为我国的重要经济增长极,不仅具备延长义务教育年限所需的优越区域环境、人口环境、教育环境等多重优势,还拥有完善的制度保障、社会支持和经济条件等。但是必须明确一点,任何改革都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学制变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延长义务教育年限的教育改革工作当久久为功,可以通过选定试验区先行先试的策略进行渐进式、长线式的局部探索,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逐步扩大改革范围。在此之前,我们要立足学前教育与高中教育的现实发展情况,持续优化改革,为义务教育年限的“两延伸”筑牢根基。
二是优化财政投入体制,推动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将普惠性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普惠性学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是实现“幼有所育、幼有优育、幼有善育”这一重大民生工程的关键步骤与重要举措,浙江应当考虑适时将普惠性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当前,国内部分省市如重庆市和山东威海市,均在此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区域探索,将普惠性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明确了服务的对象、补助的标准以及市县之间的责任划分,为浙江乃至全国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与参考。从国际视野来看,目前,全球范围内已有85个国家实施了学前教育的免费政策,而且这一趋势正持续扩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研究所于2018年发布的报告显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中72%的成员国以及金砖国家中的巴西和俄罗斯均在法律框架下推行了为期一至四年的免费学前教育政策。
上移财政投入体制重心,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长效机制。当前,“以县为主、省级统筹”的管理规定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比例的划分上尚存不足。因此,亟须将学前教育财政责任的重心提升至省级政府层面,而县级政府则应侧重于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我们应构建一种多元化的财政投入机制,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同时确保家庭合理分担,并广泛吸引社会参与。结合浙江的实际情况,我们应科学划分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县级政府及家庭四个投入主体各自应分担的比例。同时,还需坚持“供给充足、结构合理、分配公平”的原则,对经费配置结构进行深入的调整与优化,以确保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充分发挥学前教育投入的补偿功能。针对目前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中存在的城乡差异以及各等级幼儿园经费拨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亟须通过出台一系列倾斜性政策、构建完善的资助制度等措施,持续推动学前教育的公平发展。
三是系统优化,消解“普职分流”焦虑。所谓“系统优化”,即有针对性地围绕“比例、时间、形式、定位”这四个方面,因地制宜地开展一系列改革措施,以优化中考后的“普职分流”工作。
优化普职分流比例,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不再对中考普职招生比例实行“一刀切”,在合理范围内逐步扩大普通高中招生比例。我们必须认识到,教育是关乎民生福祉的重要领域,任何改革都应以提升民众生活质量为根本目标。调整“一比一”的招生比例并非最终目的,而是一种策略、一个过程。在设定普职分流比例时,应遵循动态调整和弹性管理的“软分流”原则。
调整普职分流时间节点,适应学生成长需求。我们应考虑将分流的时间点适当推迟,并在分流前设置一个专门的观察期。在此期间,必须坚持“因材 施教、按需分流”的原则。普职分流本质上是一种教育行为,而非单纯的政策手段,学校和教师应树立科学的人才培养理念,避免以偏概全,充分理解每个学生都有其独特的智力特质和发展潜力。同时,我们应建立和完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体系,加强对学生个性化发展的引导和支持,帮助他们客观地看待高中教育的类型,确保每个学生都能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教育路径。
实现普职教育的灵活转换,为学生和家长提供更广泛的成长路径选择。这意味着我们不仅要在时间维度上为他们提供更长的考虑缓冲期,同时也要在教育路径上提供调整的可能性,将中考分流的“二轨单向”模式转变为“多轨双向”模式。具体来说,学校应适当给予学生在分流后根据个人情况重新选择普通教育或职业教育的机会,并确立明确的转换标准。
强化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全面提升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质量才是治本之策。同时,应逐步增加高校特别是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面向中等职业高中的招生名额,提高中职升学率。浙江可以依据自身情况,在纵向上完善职教高考体系,实施职教高考制度,确保中职升学通道畅通,让职业高中的学生及其家长安心。职教高考的推行将使中职学生也有机会进入大学深造,进一步丰富和提升他们的知识和技能,有助于缓解普职分流可能引起的固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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